探讨一下:临时占地面积大导致林草覆盖率不达标的问题【水土保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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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 17:33

我这里有个房地产项目,项目面积本来就很小,建成后的绿化率可达到36%,然后在隔壁的水泥地上做施工材料加工堆放等,不造成土地扰动,也不造成水土流失,但由于工程占地面积变大,在计算林草覆盖率的时候不达标,林草覆盖率只有20%。不知道如何处理较好,下面是我的两个解决方案:
1、不扰动土地且不会造成是水土流失的区域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并在方案上写清楚不纳入防治范围的原因。
2、直接写不达标并说明原因,或降低目标值到20%。
方法一的困惑是:GB50433-2018上写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占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和管辖区域”,按这句话的理解,这个区域应该属于使用与管辖的区域,应当纳入防治范围,但是查到一篇论文则有不同的看法。(论文标题: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赵永军)



方法二的困惑:不知道怎么说...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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